公职人员醉驾,不开车灯,乡镇道路撞死2人,死者被判次责
本文转载于9090社区,帖子链接:https://qq9090.top/thread-613619-1-1.html
作者: kele8 时间: 2026-9-15 08:30事故责任认定书里,张某某、郭某某被认定为负次要责任,蒲县交警给出的说明系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“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”。
作者: dwj198212 时间: 2026-9-15 08:55
符合中国特色
作者: robbit 时间: 2026-9-15 09:00
绿绿虽然犯嫌,以眼还眼 教规很好。
作者: sunwei_8 时间: 2026-9-15 09:15
没判死者全责,不错了
作者: topskycn 时间: 2026-9-15 09:17
从法律条文上讲没问题呀。具体得看什么路了,你要是相间小路就不能扯这个了。
作者: 江大桥 时间: 2026-9-15 09:43
ZF人员知法犯法,切,喉吹安
作者: 神圣之锤 时间: 2026-9-15 10:01
搜了几条相关新闻都没搞清两人到底是怎么走的,又是横穿马路,又是车从背后撞来。估计不是垂直穿越马路而是在双实线上斜着走了不短的一段路。
作者: 瞎说什么大实话 时间: 2026-9-15 10:14
还得看次责是多次 1%和49%区别大了
作者: yzxx1983 时间: 2026-9-15 10:21
瞎说什么大实话 发表于 2026-9-15 10:14
还得看次责是多次 1%和49%区别大了
全100%,主70%,次30%,无0%,没有其他比例
作者: 老船长 时间: 2026-9-15 10:34
没什么问题,那个好像是双实线。主责和全责,驾驶员一样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的。除非了同等责任。
本文转载于9090社区,帖子链接:https://qq9090.top/thread-613619-1-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