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已经鉴定是“赝品”了,为什么不还给庞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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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achman 时间: 2025-12-25 09:52私下卖掉不是盗窃吗!
作者: 阿里克斯 时间: 2025-12-25 09:56
借口是不是同一幅,你能咋的
作者: darkill 时间: 2025-12-25 12:26
送给前女友的笔记本电脑,都过了十几年了,她当废品扔了都没有还给我……
道理是一样的:送了,捐了,献了以后,你就是路人,别给脸不要脸想着“还”……
作者: 重然001 时间: 2025-12-25 12:31
目前看到的一些说辞很大概率是后补的。这里头,倒腾文物挣大钱的套路。有待进一步深挖。
作者: arrowking 时间: 2025-12-25 12:37
银行鉴定为假币,会还给你吗?
作者: npcjy 时间: 2025-12-25 12:40
darkill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26
送给前女友的笔记本电脑,都过了十几年了,她当废品扔了都没有还给我……
道理是一样的:送了,捐了,献了 ...
你确定庞家是【自愿】捐的?
作者: Allen 时间: 2025-12-25 12:41
这是我第一直觉的疑问
作者: stone 时间: 2025-12-25 12:50
darkill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26
送给前女友的笔记本电脑,都过了十几年了,她当废品扔了都没有还给我……
道理是一样的:送了,捐了,献了 ...
如果你送的是笔记本模型,你女友是不是应该当场摔在你头上?
作者: maytenth 时间: 2025-12-25 13:20
darkill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26
送给前女友的笔记本电脑,都过了十几年了,她当废品扔了都没有还给我……
道理是一样的:送了,捐了,献了 ...
这个比方不太对
一是高价值跟低价值的问题
二是可以用为了婚姻送车做类比;车送你了,分手你得要把车还给我;同样的,画我给你是为了更好的保存,你认为是假的那你就应该还给我,我这个也是祖上传下来的,挂在家里还能有念想
作者: send0001 时间: 2025-12-25 13:24
水太深了吧?
作者: 改个名 时间: 2025-12-25 13:26
画早就被领导拿走了,但窟窿要补上,只好先上车后补票,
作者: 江大桥 时间: 2025-12-25 13:48
喉吹安
作者: 那无阿弥 时间: 2025-12-25 14:35
送女友笔记本至少可以日了吧,当初被迫上交的文物,10年还抓起来了,大学都没给上
作者: 委座 时间: 2025-12-25 14:37
本帖最后由 委座 于 2025-12-25 14:39 编辑
arrowking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37
银行鉴定为假币,会还给你吗?
这个不同的,钱币的法律意义不一样,而且假币鉴定是假的就一定假,文物不一定的
作者: 和你太阳月亮 时间: 2025-12-25 15:33
这幅画现在市场价能有8800万,当年庞莱臣收来花了多少白银已经查不到了
作者: bluepolar 时间: 2025-12-25 15:58
哪有那么多为什么。简单,就两个字:
江山是我们打下来的,咋地?
作者: cncqcy 时间: 2025-12-25 16:02
不管真假都别想要回来了,只是假的卖太不地道了,假的也得留官方啊!当然是不是真的假还不好说!
作者: hbgame2 时间: 2025-12-25 16:06
律师讲了,捐赠了所有权就归南博了。南博怎么处理你无权干涉。
作者: 壹畈 时间: 2025-12-25 16:10
59年让你捐的意思就是上交国家,跟公私合营一个道理,说捐只是给大家留一点脸面。
作者: 1983 时间: 2025-12-25 16:15
.....IMG_1366.jpeg(388.78 KB, 下载次数: 0)下载附件2025-12-25 16:14 上传IMG_1367.jpeg(266.11 KB, 下载次数: 0)下载附件2025-12-25 16:14 上传
作者: 为梦燃烧 时间: 2025-12-25 16:29
arrowking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37
银行鉴定为假币,会还给你吗?
防止进一步流入市场,肯定不会给你了 哈哈
作者: arrowking 时间: 2025-12-25 17:13
当然不同啦,只是有感楼主关注点比较奇特,顺嘴一说。
作者: 901 时间: 2025-12-25 17:53
许家印钱,释永信佛,徐湖平仓。
作者: tank007 时间: 2025-12-26 09:19
npcjy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40
你确定庞家是【自愿】捐的?
说捐,大家都有面子,不必计较
作者: 七家湾之千章巷 时间: 2025-12-26 09:27
darkill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26
送给前女友的笔记本电脑,都过了十几年了,她当废品扔了都没有还给我……
道理是一样的:送了,捐了,献了 ...
毫无逻辑,
捐赠对象是个人,和zf国家代表是一回事么。
前者你可以直接处理;后者你只是个代理人是个官家,你有权利直接处理么;照你这么说银行行长对金库也有判定和决策权了?
作者: 壹畈 时间: 2025-12-26 09:49
七家湾之千章巷 发表于 2025-12-26 09:27
毫无逻辑,
捐赠对象是个人,和zf国家代表是一回事么。
前者你可以直接处理;后者你只是个代理人是个官家 ...
流程上你是抓不到南博的毛病的,59年捐赠,61年鉴定为伪作。(PS:伪作不一定是假,有的就是纯臆造,或者是挂名。伪作的价值不一定比真品低,打个比方这幅江南春是挂的仇英的名字,但是实际作画的是徐渭或者是唐伯虎,那价值比仇英的真品价值更高。这幅画的BUG出在题跋是真的,而且年代对。但是后面的画画的比较差,不像仇英的手笔,所以算伪作不算假货。)99年经省里批准划拨给省文物商店,上架出售。
作者: 七家湾之千章巷 时间: 2025-12-26 09:57
壹畈 发表于 2025-12-26 09:49
流程上你是抓不到南博的毛病的,59年捐赠,61年鉴定为伪作。(PS:伪作不一定是假,有的就是纯臆造,或者 ...
我不知道法规上有没有约束。
但正常逻辑上,你捐赠国家了一个高价值的东西,现在我论证你没有价值,那这个信息不是应该同步给对方,并有个反馈吗。本质上,还是“你东西给我了,我想怎么样是我的事”这个流氓逻辑。
作者: dqdg888 时间: 2025-12-26 10:04
当初是不是自愿捐的都得打个问号了
作者: npcjy 时间: 2025-12-26 10:06
901 发表于 2025-12-25 17:53
许家印钱,释永信佛,徐湖平仓。
挺顺口的
作者: 壹畈 时间: 2025-12-26 10:23
七家湾之千章巷 发表于 2025-12-26 09:57
我不知道法规上有没有约束。
但正常逻辑上,你捐赠国家了一个高价值的东西,现在我论证你没有价值,那这 ...
当年的捐赠我早就说了,只是一个名义上的说法。但是比后来搞的没收制度还要可恨,因为没收的个人财物比如房产,到了10年浩劫结束以后,很多都发还了。你捐赠的就跟你完全没关系了。
作者: 七家湾之千章巷 时间: 2025-12-26 10:26
壹畈 发表于 2025-12-26 10:23
当年的捐赠我早就说了,只是一个名义上的说法。但是比后来搞的没收制度还要可恨,因为没收的个人财物比如 ...
OK,我理解你的文字背景了。
所以这个是个形式上的捐赠,而没有真正法理上标准流程的“捐赠”。所以按前者的逻辑,我“接受”了你的东西,怎么操作确实也没必要通报你。
作者: 清风不识字 时间: 2025-12-26 11:35
恐吓诈骗巧取豪夺来的,凭什么会还?
作者: bluepolar 时间: 2025-12-26 12:04
壹畈 发表于 2025-12-26 09:49
流程上你是抓不到南博的毛病的,59年捐赠,61年鉴定为伪作。(PS:伪作不一定是假,有的就是纯臆造,或者 ...
99年经省里批准划拨给省文物商店,上架出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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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博决定要划拨的,一是他不提出来省时怎么批准,二是有没有“省里批准”这一道,现在还没看出来
南博是当时的副院长签字的,是否有这个权力,也有疑问
作者: robbit 时间: 2025-12-26 12:40
文物贿赂,低价买进高价卖出,完全合法。
作者: 香甜的哈密瓜 时间: 2025-12-26 12:42
bluepolar 发表于 2025-12-26 12:04
99年经省里批准划拨给省文物商店,上架出售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...
那徐院长在职期间还是文物总店的法人,这本身就是违法、违规的。好在,现在他已经被带走了,就是不知道结果会怎样,要是牵扯的人太多的话,估计可能是他承担了所有的罪。
作者: bbbccc 时间: 2025-12-26 20:13
还有一个BUG,南博怎么证明,验伪的那副,就是庞家捐的那副?
还有一点也是的,就算证伪了,那么庞家捐时是按真品捐的,南博接受的也是真品,这确实是物权的转移,但如果不是真品或者延伸说是另一件仿品,那么,这里面物权的转移就存疑了
作者: 凌枫 时间: 2025-12-26 20:22
壹畈 发表于 2025-12-26 10:23
当年的捐赠我早就说了,只是一个名义上的说法。但是比后来搞的没收制度还要可恨,因为没收的个人财物比如 ...
发还个毛线,地都充公了
作者: waibanyz 时间: 2025-12-26 20:23
往上看
作者: or0 时间: 2025-12-26 20:29
hbgame2 发表于 2025-12-25 16:06
律师讲了,捐赠了所有权就归南博了。南博怎么处理你无权干涉。
这个有没有官方说法的出处。
再什么傻,也不会这么说吧。
作者: mbs5500523 时间: 2025-12-26 21:16
应该没必要惊诧,时代的脚步踩下,有人说是进步了,可是这些进步不是脚下的无辜托住的吗?
地主家的地都是一辈辈攒的,地收了,地主枪毙了,财产分了
资本家的厂子,店长都是自己一点点赚的,合资了,啥都没有了
四合院里的派出所,居委会.......那些王爷和后人呢?
不就是点文物吗?那个时候的文物根本没人在意,破四旧时烧的少吗?
不捐出来命能保住吗?
作者: hbgame2 时间: 2025-12-26 21:52
or0 发表于 2025-12-26 20:29
这个有没有官方说法的出处。
再什么傻,也不会这么说吧。
南博代理律师张涵1000016026.jpg(547.52 KB, 下载次数: 0)下载附件2025-12-26 21:48 上传
作者: or0 时间: 2025-12-27 04:37
hbgame2 发表于 2025-12-26 21:52
南博代理律师张涵
这个是说受捐者没有把藏品返回给捐献人的义务。
但并没有说受捐者有可以自行处置,特别有是对外私自出售的权利。
作者: 润物细无声 时间: 2025-12-27 09:21
arrowking 发表于 2025-12-25 12:37
银行鉴定为假币,会还给你吗?
假币是违法的。赝品又不违法,你瞎说啥呢
作者: arrowking 时间: 2025-12-27 09:26
润物细无声 发表于 2025-12-27 09:21
假币是违法的。赝品又不违法,你瞎说啥呢
赝品当真的卖或捐赠,不违法?
作者: Lautumn 时间: 2025-12-27 10:06
还有一个疑问,就算不还,起码要在赝品上做标记标注,表明是赝品!
不然,博物馆,就直接把赝品卖掉了?让假货流出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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